绍兴市柯桥区红十字会物资接收、使用和仓库管理制度

2024-09-24 来源:易和

为进一步规范物资仓库的管理,确保物资存储安全、数据准确,提高仓库运营效率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资来源

适用于所有进出仓库的物资

二、物资接收

(一)供应商送货后,经办科室工作人员首先核对送货单与采购订单信息是否一致,包括物资名称、规格、数量、批次等。

(二)经办科室人员验收确认后,填写入库单(附件1-1),向仓库管理员(以下简称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仓管员依据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录入入库物资的相关信息,同时更新库存台账。物资分区码放,确保物资摆放整齐、稳固、便于存取。

    三、物资仓库管理

(一)物资仓库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制,并严格执行物资入库制度,做到准确、及时、经济、安全,确保物资质量清、数量准。

(二)物资仓库要做到内部布局合理、堆放整齐、便于清点。

(三)要建立仓库物资账簿,由仓管员做好账务管理,做到账实相符。

(四)仓管员的具体职责如下:

1.根据物资入库单,做好入库物资的整理和核实,做好物资登记造册,做到条目清晰,便于统计;

2.妥善保管物资资料,及时做好资料的归档;

3.根据物资出库单,做好出库物资的整理、出库,核实数量、质量。

(五)因工作需要,仓管员调整工作岗位时,有关处室应组织移交和接交人员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清理账目,办理交接手续。

(六)出入仓库需2人同行,仓库内严禁烟火,保持环境整洁、空气流畅,照明设备安全有效。

(七)建立报损制度。仓管员应定期巡查仓库物资,向分管领导汇报物资储备安全情况,对临近保质期或发生霉变的物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由分管领导报会主要领导确认批准后,由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员按规定及时处理、报损。凡已经报损的物资要及时销账并注明损耗原因、数量、总价值、批准人等,以便备查。

(八)仓库物资在储存保管期间,因不可抗力造成物资毁损、丢失的,仓库管理人员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保管不善或安全措施不当造成物资毁损、丢失的,相关人员应承担责任。

四、物资的发放

(一)申请物资时,由使用科室填写出库(附件1-2),写明物资名称、数量、用途,出库单经科室分管领导审签,交于仓管员领取物资。  

(二)库单笔物资金额在1万元以下,由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库发放;仓库单笔物资金额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需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方可出库发放。

五、附则

(一)物资的接收、管理、发放在执委会主持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切实履行分管职责,仓管员以岗位要求落实具体职责。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绍兴市柯桥区红十字会物资接收、使用和仓库管理制度》(绍柯红办〔2018〕2号)同时废止。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