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哈尔滨女童失踪一晚,次日回家多处是伤”的消息引发关注,5岁女童被五旬邻居带走性侵。近年频发的未成年人遭性侵事件,让人一次次感受到“恶魔”的可怕。那么,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又该怎么形成合力,建立一道道防线,让未成年人远离性侵?
分析这几年来的案例,我们发现熟人作案比例高、反复多次侵害、隐蔽性强这些特征。在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熟人作案比例高达将近70%。熟人作案,这些熟人一般是指师生关系、朋友关系、邻居关系甚至还包括有血缘关系的直系亲属。在这类案件中,侵害人一般会利用未成年孩子心智发展不成熟、缺乏分辨力、性意识防范比较差的这些特点,利用一些小恩小惠诱骗来对被害人实施侵害行为。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多发可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监护人未尽有效监管
一些父母忙于工作,对子女缺乏细心照顾,委托机构或是亲戚、“熟人”看管,从而给不法之徒以可乘之机。
二、性教育严重缺乏
大部分父母更多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对性知识和性保护的教育采取回避态度,导致未成年人对性知识一无所知,更不懂得自我保护。
三、案发后被害人家长很多不愿意报警
助长了不法分子的气焰。
四、有些嫌疑人本身法治观念淡薄
特别是在未成年人猥亵案件中,他们认为“亲一下、摸一下”只是不道德,并不构成犯罪,没有认识到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对于性侵未成年人的行为,侵害人要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刑法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涉及的罪名包括强奸罪,强制猥亵罪,侮辱罪,猥亵儿童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等。在这些罪名中,有一些罪名侵害的对象仅为未成年人,如猥亵儿童罪、引诱幼女卖淫罪。部分罪名侵害的对象包括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但当对象是未成年人,刑法会加重处罚。比如强奸罪,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而且要从重处罚。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中明确,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依法从严惩治、从重处罚。
预防未成年人被性侵,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司法机关要严厉打击,各相关部门也要协同配合。而被害人家长也要坚决“说不”,不放过任何一只“狼”。同时希望家长要关心、关爱孩子,尽到监护职责和看管义务;要加强防范意识,对孩子要适当进行系统的性教育和防性侵教育;同时家长要努力让自己成为孩子们值得信任的人,关注孩子们的异常表现并经常检查孩子的衣物和身体是否有异样;尤其是多孩家庭,在平时生活中要有意识地对男女童实行分开管理;最后一旦不幸发现未成年被性侵,要及时报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