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目标 注重实效 扎实有效做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
发布日期:[2009-10-10] 浏览

——在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交流会上的讲话(摘要)
平水龙
(2009年7月30日)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他们的重要职权,也是他们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严肃认真地办理好代表建议,从根本上说,就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掌握和行使民主权利,发挥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是尊重民意,取信于民。
  下一步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点是三句话“六个要”:
  一、认识要再提升,工作要再做深。省委书记赵洪祝在全省人大工作会议中强调,始终坚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大原则问题上,我们绝不能有丝毫动摇。同时指出,要加强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这进一步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必然性,也明确了人大代表的地位和作用必须得到社会尊重。办好代表建议,从本质上说就是尊重和保障人大代表的政治地位,就是支持和鼓励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是我们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必然要求和具体实践,是一项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时效性的工作。从这几年的实践看,代表提出建议、政府及有关组织办理代表建议,都是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个党和国家的大局紧密相连的。如:发展交通事业始终是历年来代表提得最多的建议,如果没有当初我们花大力气投资和建设,就不可能有目前这样好的发展环境和生活环境;又如环境保护,一直来是代表强烈呼吁和关注的问题,如果当初我们不下大决心进行整治和建设外排工程,就不可能有后来进一步发展的空间和条件;再如社会治安,代表多年来坚持不渝地呼吁,如果没有当初我们搞大动作打击和防范,也就没有我们今天柯桥这块热土这样安定有序的发展环境。因此,决不能把办理代表建议仅仅停留在对人大负责、对代表负责这个直观的概念上,要看到它确实起到了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许许多多作用,看到它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中的特殊地位和深刻的政治意义。也决不能把代表依法行使建议权当作代表一个人的事情,或者看作是人民群众一般的来信来访,它是受人民重托,为人民代言,在办与不办、怎么办、什么时候办结等问题上,都有严格的法律要求,没有商量的余地,必须依法办结并及时答复。同时,从政府的角度讲,认真办好代表建议还有三大作用:一是可以获得具有深厚群众基础的政绩,树好政府形象;二是可以从积极的角度去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保持社会稳定;三是在早解决、迟解决,以后一定要解决的问题上,如果能早解决,就可以大大节约投资成本、工作成本,减轻公共财政压力,这些直观的意义也是每个承办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到的。特别是10件重点建议确定,是人大和政府经过协商、沟通和交流,反复权衡,慎重考虑,也征求了各承办单位的意见,进行过可行性分析确定下来。必须坚定目标,讲究实效,进一步做深办理工作,向人大代表和群众交出一份真正满意的答卷。
  二、问题要再分析,思路要再开阔。对10件重点督办建议办理的成绩要充分肯定,每件建议的落实,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都付出的大量心血和劳动,但存在的问题同样要看清看准,要继续寻找对策。在对不能解决的问题的分析上,大家强调最多的客观原因,是办理的条件缺乏和政策制约,这当然无可回避。然而,任何时候、任何工作,要万事俱备、一帆风顺都是不可能的,这不符合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科学精神,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不符合刚刚召开的县委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改革主题,而且与我们绍兴人的办事风格、绍兴精神也不相符合。在10件重点督办建议办理中,有些建议落实不了,无外乎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责任还没有真正到位,二是政策还不够科学,三是要素还供给不足,四是机制还相对缺失。因此,我们还得从内部、从自身出发找根源。要围绕这四个重点,以改革的精神找办法,进一步深化、细化办理工作。首先,承办责任要再明确。因为有些建议的办理,从现象上看,责任虽然落实了,但具体办理起来又出现了摩擦,而且理由也很充分,如万商路向西延伸就是这个情况。因此,我们不能把办理搁浅在互相推诿上。一方面,主办单位要加强协调,会办单位要高风亮节;另一方面,政府也要加强协调,要给办理单位一个说法,或者是有权可以操作,要落实具体协调的责任领导。当然,实际工作中由于各个部门职能不同,分析问题、考虑问题、处理问题的角度和思路不完全一样,对一些问题的看法难免“见仁见智”,但必须顾全大局,求同存异,克服“门户之见”,尽可能达成一致的意见。其次,有关政策要再研究。10件重点督办建议涉及政策问题的有3件,但有些工作难以落实,确实是拟定的政策与群众愿望,或者说与引导和激励群众参与的目标还有差距。比如土地流转,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承办单位已经做了大量的基础性、研究性工作,出台的政策应该说是有一定力度了,但目前情况发生了变化,具体落实遇到了新问题,可能其他有些建议办理中也遇到了这种情况。然而,既然这些政策还起不到预期的作用,就必须重新思考、重新分析研究,抓紧完善和配套。需要与省里衔接的问题,也要千方百计争取,以充分发挥和巩固我们的改革成果,实现群众意愿。第三,办理条件要再保证。这个条件主要是指资金、土地等要素的保障。譬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省里已经高度重视,而且给我县以特殊的政策照顾,但县政府如何进一步体现加大投入力度,这也是非常重要的决定因素;又如104国道钱清段改造工程,以钱清镇为主这是大的原则,但这样投资规模的工程完全靠镇承担是否能保证工程实施,是否需要从推进柯桥与杭州湾接轨的角度上去重新考虑县级是否有必要支持。最后,是体制机制要再突破。主要是城市管理体制完善和机构健全,这个问题确实已经到了非重视不可的时候了,可以说已经成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焦点问题;又如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这项工作的推进势在必行,但真正要推进这项工作,也不单单是个政策问题,还有一个运作的机制问题,即如何提高镇街特别是村(居)一级组织对这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依靠基层的动力来推进。这些问题也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和研究。总之,我们对建议办理中的困难和矛盾要深入细致地分析,拓展思路找对策,挖掘工作潜力,寻找工作中的突破点,力求通过下一步的办理,使每件建议的落实都有突破性进展。
  三、时间要再抓紧,督查要再有力。今年的时间已经过半,代表建议办理必须以抓重点带动全面,提高今年办理工作的整体质量。一要统盘推进面上的办理。政府和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办理答复工作,抓紧办理,加强督查,确实还未办理答复的要以最快的速度答复代表,这是法律规定的办理要求。二要抓紧落实已经承诺的项目。对代表建议的答复,不是办理工作的终结和目的,落实好代表提出的建议,才是目标。要把代表建议落实的打算、计划和承诺项目,真正落实,真正到位。对于打击黑恶势力、加强会计法执法监督,都是经常性、长期的工作,也要坚持不渝地抓好。总之,办理中要充分体现言而有信、取信于民,树好政府机关的诚信形象。三要向县人大常委会逐件报告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意见,今年政府向人大报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除总体情况要汇报外,10件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情况也件件要作简明实在的汇报,这充分体现县人大常委会对重点督办建议的重视和特别关注。各承办单位要抓紧做好下一步工作,县府办和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要进一步督促检查,及时掌握、综合后一步的办理情况。四要规范重点督办建议两次答复代表。也就是对于重点督办建议,承办单位在三个月内、最长不超过6个月要将办理情况答复代表,而到年底又要将进一步落实的情况再次答复代表,但这几年来有些单位第二次的答复做起来了,但不少单位还不了解这项制度,只有第一次答复,希望从今年开始,每个承办单位都能对重点督办建议进行二次答复。五要密切配合县人大常委会的检查回访。为进一步推动建议的落实,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和一贯来坚持的制度,计划在8月份开展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回访、检查,同时将确定几件建议组织代表视察办理情况,这样做的目的也无非是为了增强办理氛围,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希望各承办单位密切配合,并进一步落实好回访、检查中提出的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不断提高办理水平。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特别是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工作,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意义重大,任务光荣。希望站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角度和高度,扎扎实实地做好办理工作,以实际行动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做好服务,为改善绍兴县人民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