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区开发经营集团公示公告
齐贤镇迎丰小区3幢206室及柯岩街道竹林苑小区13幢0102室住宅用房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3] 浏览:

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近期将公开招租齐贤镇迎丰小区3幢206室及柯岩街道竹林苑小区13幢0102室住宅用房招租公告,现就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租标的概况

地址

房号

租赁年限(月)

套内面积(

招租底价(元)

齐贤镇迎丰小区

3206

12

85.07

11000.00

柯岩街道竹林苑小区

130102

12

69.66

8500.00

二、招租注意事项:

1、租金:按成交价确定租金。

2、租期:租期一年或三,具体租赁起止日期根据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支付方式:租金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

4、租赁押金1000元,提前退租在租赁押金中扣除500元。

5、租赁押金退还:租期到期后验收合格退还押金(不计息)。

6、其他费用收取: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每月按实结算。  

三、竞租报名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报名时间、地点:                       

1、 报名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直至有1名意向客户报名,则向后顺延10个自然日作为公告最终截止日期,在此期间有意向的客户均可报名。

2、报名地点:创意大厦22层2214室;联系电话:18757509103

3、如出租同一挂牌租赁房产有多个意向客户报名,参与者自行报价,价高者得。

五、其他要求:

1、以上租赁房屋为现状条件下出租,有意者在充分了解情况后再确定是否报名。

2、竞得人不按本方案执行租赁合同所规定条款的,则不予退还相关押金

3、出租标的物禁止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借,一旦发现成交人违反前述规定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成交人的相关押金,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4租赁(续租)期限结束后,出租方将再次采取公开招租的形式对标的物进行招租。

5、如遇政府因市政规划、办公用房安排等标的物被征用,招租人需要收回标的物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成交人,限期解除合同,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规定期限内按租用前双方确认的财产清单进行移交,租赁费用按实结算,剩余部分租金按实退还。且承租人不得提出任何经济赔偿。



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55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