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绍兴市柯桥区稽东镇自然资源所 | 法定代表人 | 陈贤超 |
住所 | 柯桥区车竹线稽东镇委北100米 |
开办资金(万元) | 20.00 | 经费来源 | 全额拨款 |
年初数(万元) | 19.92 | 期末数(万元) | 19.04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承担辖区内自然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保护、用途管制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辖区内土地、矿山等生态修复;辖区内建设项目用地的初审、征转用、供地;自然资源日常巡查,调查核实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受理和调处辖区内自然资源信访事项;地质灾害巡查、监督和报告;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审核上报、核发证件等工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621E956369778 | 举办单位 |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1、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与治理,组织专业力量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经过不懈努力,共完成地质灾害应急排险项目37处。在排险过程中,我们采用了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科学的治理方法,针对不同的地质灾害类型制定了个性化的排险方案;2、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积极开展农民建房用地农转用报批工作。本年度,共报批农民建房用地农转用18宗;3、本年度,完成了大桥村、龙东村、营口村、稽东小学等5个停车场历史违法用地的农转用补办工作,涉及面积共3638平方米;4、全力推进水库不动产办理工作,完成了边头坞水库、桃树坞水库等7座水库的不动产办理,总面积共217237平方米;积极协助稽东卫生院、稽东幼儿园等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历史房产办证工作;5、在车头村共富中心项目中,我们提前介入,参与项目的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工作。通过与项目建设单位、村委会等相关方的充分沟通协调,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确定了合理的项目选址和用地范围。同时,积极协助办理供地手续,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开工建设;6、协助做好车头富硒农产品项目的设施农用地备案工作;7、查处土地矿山等违法案件2起,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林业违法案件立案查处2起;8、全年累计新发农房不动产证18本,累计注销60本;9、做好土地卫片执法、中央环保督察、国家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工作。(二)取得主要效益1、社会效益保障民生基础需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维护社会稳定,最终实现全民福祉提升与社会可持续发展。2、经济效益本单位无经济效益。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农房存在手续不全、权属不清等问题,如未批先建、超面积建设等,导致农房确权难度大。(二)卫片执法方面,由于自然资源、城管、农业农村等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不完善,严重影响执法效率。 |
四、下一步打算 | (一)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针对不同的情况分类处理,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我单位2024年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1、2024年度我单位受奖惩情况:被中共稽东镇委员会和稽东镇人民政府授予2024年度优秀基层站所。2、2024年度我单位没有涉及诉讼事项。3、2024年度我单位没有接到社会投诉。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