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0〕1号)及中共柯桥区委办公室、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柯桥区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区委办〔2020〕51号)文件的要求,现将Q-21地块限价房工程社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Q-21地块限价房工程
2.建设单位
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柯桥区齐贤街道创意路以北、大越北路以东、新河路以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7173平方米(折合约130.76 亩),总建筑面积355935.1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15690.48平方米、地上配套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0842.65平方米、地下社区配套用房1080.18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128321.88平方米。容积率2.61,绿地率35%。总户数1994户,配套机动车位3180个,项目建设周期为43个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方案实施范围内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支持;(2)本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3)本项目建设对当地发展的作用;(4)本项目是否影响您的利益,有何诉求;(5)对本方案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公示说明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于2022年5月17日止;
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社会风险的意见或建议,可向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主体反馈,由评估机构统一收集意见和建议。
评估机构: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1-56783560
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