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公示—绍兴市柯桥区“人才飞地”认定及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1-06-11] 浏览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全力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区”,聚天下英才共建柯桥,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柯桥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区的若干意见》(区委〔2020〕7号)文件精神,现对柯桥区“人才飞地”认定及考核制定如下办法。

一、发展目标

发挥柯桥区位、资本、产业和市场的特色优势,利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地区的优质创新创业要素资源,打造“研发在飞地,创业在柯桥”的协同创新发展模式。力争通过三年发展,在一线、新一线城市设立“人才飞地”,统一打造“绍兴柯桥创业码头、人才飞地(XX站)”品牌形象。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对“人才飞地”拥有实际控制权,与驻地政府、高校、知名企业、研发机构等建立有合作关系,具有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的能力和基础。

2.拥有专业化的管理和服务团队,具有一定的孵化器运营经验及相关人才储备,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孵化器专职工作人员)占机构总人数80%以上,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

3. 在“人才飞地”内孵化且注册地为柯桥的企业数量达到三家及以上,且至少有一家为“柯桥英才计划”及以上人才企业。

4.申报主体承诺:“人才飞地”认定满一年的,在“人才飞地”内孵化且注册地为柯桥的企业必须占飞地内企业总数的70%(含)以上。

三、认定程序

1.由科技城建管委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会同区委人才办、科技局进行论证。

2.由科技城建管委将通过论证的“人才飞地”候选名单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候选名单公示无异议的,由科技城建管委审核并签订相关协议。

四、管理与考核

1.资助政策。资助金额根据“人才飞地”工位数和折算面积综合确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1对“人才飞地”按1个工位每年1万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单个“人才飞地”每年资助上限为150万元,资助期限不超过三年。

1.2分别按一线城市、新一线城市、二线城市专项用于柯桥孵化场地实际面积(以第三方机构测定为准)的1.5、1.2、1.0倍折算面积,折算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按上限50万元的标准资助;折算面积达到1000(含)—1500平方米的,按上限100万元的标准资助;折算面积在150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上限150万元的标准资助。

2.项目管理。项目入驻前需取得科技城建管委同意,未经同意的项目不得入驻,经相关评审认定的人才项目可直接入驻“人才飞地”。单家企业在飞地入驻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企业经营情况不佳、产业方向偏离或出现其他主管部门认为不适合留在飞地的情况,将作清退处理。

3.运营考核。由科技城建管委会区委人才办、区科技局对“人才飞地”运营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规则如下:

3.1资助金额按照40%、60%比例作为基础运营费和绩效考核费(具体考核详见附件1)。合作开始后满12个月作为一个合作年度,第一个合作年度根据协议全额支付基础运营费。

3.2年度期末考核分达到90分(含)以上的,全额支付当年度绩效费用及下一年度基础运营费;

3.3考核分在80分(含)到90分的,支付当年度绩效考核费80%及下一年度基础运营费的90%;

3.4考核分在70分(含)到80分的,支付绩效考核费的60%及下一年度基础运营费的80%;

3.5考核分在60分(含)到70分的,支付绩效考核费的50%及下一年度基础运营费的70%;考核分不足60分的,不再支付当年度考核绩效,并减半支付下一年基础运营费。

3.6年均考核得分在100分及以上,且完成基础人才指标后〔三年内引入国家级(省级)引才计划人才1名,引入“绍兴海内外英才计划”人才4名,引入“柯桥英才计划”人才6名〕,允许享受人才中介奖励,并在三年后一并结算相关费用。

4.违约约定。

4.1“人才飞地”认定满一年后,在“人才飞地”内孵化且注册地为柯桥的企业未达到飞地内企业总数的70%(含)以上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飞地认定资格。

4.2年度考核出现低于50分,连续两年度考核分未达到60分,或出现其他“一票否决情况”的,取消飞地认定资格。

 

 

附: 1.人才飞地KPI考核指标

     2.孵化器毕业标准

 

 



附1

人才飞地KPI考核指标

类别

序号

项目

考核细则

备注

得分

基本

项目

1

柯桥项目入驻率

(上限25分)

入驻率(工位)为60%的,得15分,每增加(减少)1个百分点的,分别加(减)0.25分(0.5分)。

不限于运营空间在单个飞地的运营项目。


2

项目孵化毕业

(不设上限分)

年孵化毕业项目2个的,得10分,每增、减一个项目,分别加减5分。

达到孵化条件直接落地柯桥的项目,也纳入统计口径。


3

人才项目引进

(不设上限分)

引进柯桥英才、绍兴海内外英才、省级引才计划人才、国家级引才计划人才分别加1分、3分、4分、5分(自主申报省级及以上引才计划人才的加倍得分)。



4

项目融资

(上限20分)

项目获得融资每100万元,加1分。

以社会资本(不含原始股东)的实到资本金为准


5

活动组织

(上限10分)

举办柯桥专场活动(人数不少于30人),每场加2分。

活动前需向主管部门报备


6

飞地宣传

(上限10分)

知名媒体宣传报道,每次加2分。

知名媒体指市级(设区市)以上的媒体


加分

扣分项目

7

规上企业

由飞地引进并注册在柯桥的人才科技企业,当年达到规上企业标准的(纳税销售2000万元及以上),每增加一家加5分。



8

税收

落地柯桥项目平均税收达到500元/平方米、800元/平方米、1000元/平方米、2000元/平方米,分别加2、3、5、10分。



9


项目孵化毕业到柯桥区外落地,每个项目扣10分。第1、2、3年,孵化或直接落地柯桥项目分别不少于2、4、6个,未达到上述要求的,考核结果实行一票否决。




10


认定满一年后,在“人才飞地”内孵化且注册地为柯桥的企业占比出现70%以下的情况的,取消飞地认定资格,考核结果实行一票否决。





附2

 

孵化器毕业标准

 

入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运营一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主导产品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和健全的财务制度,2年内累计纳税销售超过1000万元,固定资产和自有资金达100万元以上的,予以毕业(含项目公司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的资本市场成功上市)。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5日—6月23日

联系人:张夏冰   联系电话:8996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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