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月6日至1月1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妇联)党组开展集中巡察。2020年4月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三方面十大类二十五个具体问题和整改意见。具体反馈意见如下: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一是妇联改革有待深化。没有牢牢把握党对群团改革工作的政治要求,对自由职业女性、知识女性和年轻女性的吸引力提升不够明显。二是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未向区委区政府提交妇女工作调研材料和政策建议意见,较少下基层,没有把党的声音及时传到基层妇女。三是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不够主动帮扶机制不够健全,在防止家庭暴力、维护“外嫁女”利益等方面发声不多。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一是津补贴发放不规范。妇联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二是公务用车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同城公务活动租用公车现象。三是公职人员接受协会慰问。相关费用已清退。
3.工作服务不够精细。一是创业扶持补助资金分配不合理。没有出台具体的补助实施细则,受益对象不均衡。二是妇女干部培训内容单一。组织全区镇(街)妇女干部外出培训考察多为美丽家庭(园)建设培训。
4.妇儿活动中心建设管理有疏漏。一是物资采购应招未招。部分家具采购未招标。二是履约保证金没有足额收取。实际收取金额少于应收金额。三是工程造价控制不到位。新增消防工程,未经招标,直接与工程中标单位签订了合同。
5.工会收支管理不严谨。一是慰问对象超范围。工会经费慰问退休人员、老党员等。二是支出不规范。工会开展登山活动等无方案。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6.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是研究部署不经常。未提供党建工作专题会议资料,班子会议讨论议题均为日常事务性工作。二是组织生活不够规范。未按要求召开支委会,谈心谈话开展不经常,党内组织生活未覆盖支部全体党员。
7.思想建设重视不够。一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经常。没有提供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资料。二是日常学习教育形式单一。大多以会代学,以传达上级精神代替政治理论学习。
8.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一是责任制没有落实到位。党组未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会议没有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阵地作用发挥不充分。主要宣传阵地“柯桥女性”微信公众号宣传推介不力,阅读量不高;政务信息网公开信息较陈旧。
9.干部任用不够规范。一是回避制度未落实。讨论决定干部选任的党组会议由拟提拔对象本人记录。二是退休人员到协会兼职未履行审批程序。退休人员兼职协会执行秘书长,妇联党组未履行审批职责。三是部分档案资料有欠缺。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缺少口头推荐和考察谈话原始记录,任职文件未注明任职起始时间。
10.内控管理不够完善。一是现金管理风险较大。妇儿活动中心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存放;行政本级、协会等账户存放现金较多。二是个别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镇(街)妇联主席、系统妇委会主任例会未按制度执行。三是日常工作不够细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账中存在资料年度混淆情况。
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妇联党组提出以下整改意见:一是加强党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妇联改革的工作部署,确保改革计划落地见效。要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要从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发挥舆论引导和联系妇女桥梁纽带作用。二是锤炼严实作风,夯实履职能力。要紧紧围绕争创全国“十强区”发展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主动找准结合点,不断拓展工作领域。要持续完善落实干部下基层调研制度,扎实维护妇儿权益,优化妇女创业联盟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用实实在在的服务提升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制度执行。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进步厘清机关与协会之间的关系。要坚持“一岗双责”,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日常监督和责任追究,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以“清廉细胞”建设开创妇女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