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宣传部部门预算调整概况
(一)主要职能调整情况
1.拟定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的地方法治建设,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全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3.统筹指导协调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4.负责规划组织全区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编写党员教育地方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5.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区级各新闻单位工作,组织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6.督促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组织拟订全区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指导协调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等。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
7.指导协调全区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
8.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全区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9.统筹管理全区电影行政事务,负责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本区制作的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电影活动,组织承担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的国际合作交流等。
10.统筹指导协调全区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对全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承担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11.统筹指导全区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12.统筹协调全区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对外宣传工作的相关政策。统筹组织对外传播能力建设,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13.组织协调涉及港澳新闻宣传和舆论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台问题的宣传工作。
14.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全区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区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指导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订全区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
15.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制定全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对全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总结、交流和推广精神文明建设经验。承担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日常工作。管理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16.负责全区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负责落实绍兴市文明委(文明办)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任务。负责全区公民道德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承担区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17.受区委委托,会同区委组织部管理新闻、文化、出版、社会科学研究和互联网信息等方面区级宣传文化单位领导干部。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宣传委员、宣传干事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指导区级宣传文化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宣传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18.指导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在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归口领导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融媒体中心、柯桥传媒集团。受区委委托,代管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19.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20.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委网信办统筹协调全区信息化发展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区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推进全区信息化发展工作,牵头拟订全区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等信息化领域产业、应用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预算单位构成看,柯桥区委宣传部部门预算包括:宣传部本级预算、下属参公单位绍兴市柯桥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预算、下属事业单位绍兴市柯桥区互联网新闻宣传管理中心及绍兴市柯桥区传播中心的预算。
二、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宣传部等4家部门预算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一)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宣传部等4家部门预算单位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宣传部等4家部门预算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12.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0.1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9万元。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宣传部等4家部门预算单位2019年收支总预算为3512.1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7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纪检驻点工作经费减少4.79万元。
(二)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宣传部等4家部门预算单位2019年收入预算调整情况说明
调整后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宣传部等4家部门预算单位2019年收入预算3512.1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12.1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三)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宣传部等4家部门预算单位2019年支出预算调整情况说明
调整后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宣传部等4家部门预算单位2019年支出预算3512.1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7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0.1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131.72万元,公用支出50.21万元,项目支出2330.22万元。
(四)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宣传部等4家部门预算单位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调整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宣传部等4家部门预算单位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12.1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7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12.1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0.1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9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五)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宣传部等4家部门预算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调整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调整情况
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宣传部等4家部门预算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12.1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79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780.18万元,占50.6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470万元,占41.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5.85万元,占3.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4.23万元,占0.97%;住房保障支出类121.9万元,占3.4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事务0.22万元,主要用于区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的1-4月专项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宣传)(项)事务748.75万元,主要用于宣传部本级及文明办的人员经费、公用支出和公共交通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宣传)(项)事务171.2万元,主要用于区委网信办和区传播中心的人员经费和公用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事务86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费55万元、外宣经费(含网络舆情宣传管理、柯桥网、柯桥发布运行管理)630万元、文明创建活动(含文明城市创建)50万元、理论党教专项60万元、社科联专项经费10万元、思想道德建设等文明素质工程及微动力志愿服务等55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事务147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文化礼堂奖补经费1000万元、区报村建设300万元、文化礼堂日常办公经费100万元、文化产业管理经费50万元、“春泥计划”实施、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20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15.3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的各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64.62万元,主要用于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宣传部等4家部门预算单位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事务25.84万元,主要用于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宣传部等4家部门预算单位人员的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13.6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宣传部本级及文明办的医疗等社保单位部分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事务14.1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宣传部本级及文明办的医疗补助等社保单位部分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6.4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区委网信办和区传播中心的医疗等社保单位部分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104.68万元,主要用于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宣传部等4家部门预算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事务17.22万元,主要用于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宣传部等4家部门预算单位部分人员的住房补贴支出。
(六)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宣传部等4家部门预算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调整情况说明
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宣传部等4家部门预算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81.93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其中:
人员经费1101.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1.98万元、津贴补贴215.44万元、奖金455.74万元、伙食补助费0.67万元、绩效工资0.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4.6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5.8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1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1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1万元、住房公积金104.6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8.67万元、离休费15.38万元、抚恤金2.17万元、奖励金0.05万元;
公用经费79.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9.75万元、工会经费4.2万元、福利费20.8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万元。
(七)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宣传部等4家部门预算单位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说明
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宣传部等4家部门预算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年初一致。
(八)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宣传部等4家部门预算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调整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府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后将临时追加安排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8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主要用于接待记者、媒体、上级或其他县(市、区)单位的调研考察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计2019年接待记者媒体及外省县的调研考察支出有所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调整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宣传部等4家部门预算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9.96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
2.政府采购情况
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宣传部等4家部门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宣传部等4家部门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调整后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与年初预算一致。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调整后2019年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宣传部等4家部门预算单位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3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