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办、区文明办、区新闻出版局、区网信办)
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工作交流部门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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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负责指导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区新闻、出版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区报社、区文广局等新闻、出版部门的工作,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联系区文广局、代管区报社。 (三)负责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联系区文广局,代管区文联。 (四)负责规划、部署全区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全区党员教育和全县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思想政治工作。 (五)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外宣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区对外宣传工作;管理区委报道组。 (六)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区日常性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管理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区委委托,会同区委组织部负责新闻、文化等部门领导干部的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指导区级宣传文化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宣传文化系统有关单位的领导班子;制订全区乡镇宣传委员和区级宣传文化系统领导骨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会同职改部门做好全区新闻、出版、社科、政工等系列的专业职务评审工作。 (八)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组织开展对全区宣传思想工作调查研究,研究提出全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订政策;指导宣传文化系统的改革;管理区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 (九)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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