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05] 浏览

根据区残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选聘、使用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绍柯残字【20184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促进我区残疾人就业工作,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水平和服务能力,决定公开招聘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数量

(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共20人。

二、    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残疾人工作,有为残疾人服务的意愿和奉献精神,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柯桥区户籍,各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从本镇(街道)户籍残疾人考生中选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残疾类型为肢体、听力、言语三级或四级残疾,视力四级残疾)。

4、年龄为男性18-45周岁、女性18-40周岁,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优先),具备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身体条件能适应工作需要。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及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8125日至20181210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本人户籍所在镇(街道)残联。

 3、现场报名应携带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毕业证书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二张到所在镇(街道)残联报名。

     (二)考试考察与聘用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结束后,按成绩高低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再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合格后按11组织体检。若体检不通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公示5天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一年一聘。录取后的剩余考生成绩保留两年有效,两年内镇级专职委员有缺额岗位需补充时,从剩余考生成绩中从高到低分等额确定录取人数。

四、相关待遇

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待遇参照当地镇(街道)同类编外普通辅助类工作人员工资执行。

                

 

                      绍兴市柯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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