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绍柯政办发(2014)149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区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40%部分,即缴费工资的0.8%实行地税代收。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的缴费工资暂按目前执行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征收方式为一年一征,每年的七月份为征收期。
绍兴市柯桥区总工会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