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受理方式:
电话咨询:0575-85277759
联系科室:质管科、样品收发室
送样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三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2、 客户需提供的资料或情况:
样品检测结果仅对该样品负责。送检时应填写样品的基本信息,如样品的名称、形态、包装情况、批号、生产单位、送检单位和检测样品附件等,同时要告知样品的贮存要求、对样品检测后的处置要求,如样品执行企业标准还必须提供企业标准等资料。
生活饮用水采样容器请提前联系并到本中心实验室(七楼、八楼)领取。
3、 检测时需注意的事项:
送检样品时需携带满足最小需要量,同时要保证样品的完整性。
4、 检测项目:
根据国家标准规定项目进行选择。
5、 样品检测以及检测报告结果时限:
检测方法和评价依据国家标准、卫生部有关规范或相关企业标准进行。
未有特殊约定的检验报告书在7-10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