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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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
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4-11-03]来源:柯桥区 浏览:

 

接访对象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和农民工,并以书件、电话、来访等形式,提出的建议和要求均可受理。

接访程序

1、接待登记。接到职工和农民工来电、来信和来访后,耐心听取来访者陈述,了解来访原因,需要解决的问题,认真详细填写好《柯桥区职工服务中心来(访、电、信)登记表》。

2、分类处理。根据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分为受理事项和非受理事项。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事项,对来访者做好耐心解释工作;对于受理事项及时进行办理。

3、及时办理。对于受理事项进一步细分为主办事项、交办事项和转办事项。

主办事项要求即时答复和处理,对事实清楚需协调处理的事项,转交区总工会有关职能部门办理。

交办、转办事项要求当日内把受理事项交由下级工会或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办理。

4、结果反馈。主办事项一般应在15日内办结;交办、转办事项在30日内答复,因特殊情况难以办结的,延长办理时间,一般不超过30日;对短期内无法解决事项,向来访者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领导接访

每月15日为工会领导接待日,由区总工会主席和副主席在职工服务中心大厅轮流安排接待。

 

工会信访联系电话

区职工服务中心:     12351        8111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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