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援助
工作内容
工作流程
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4-11-03]来源:柯桥区 浏览:

 

职业介绍

申请条件

1、求职条件

①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

②身体健康,没有重大传染性疾病;

③申请时与任何企业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2、招工条件

①用工单位为本辖区企业;

②单位确有用工需求;

③用人单位为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且年检合格的正规企业。

申请程序

1、申请人及单位须提供的材料:

求职者须填写《柯桥区职工求职登记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学历证书及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一份。

用工单位须填写《柯桥区企业用工登记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②企业简介及用工信息。

2、审核办理

①中心根据上报资料,核实确定用工单位及求职对象,符合条件的予以推荐就业、招工。

②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介绍就业的,同时通报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登记。

后续服务

中心对求职成功人员建立档案,后续随访。

 

职业培训

申请条件

①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没有重大传染性疾病;

②柯桥区户籍或办理区内临时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

③有培训需求。

培训类型

①岗位技能培训;

②创业知识培训;

③基础劳动法律知识培训;

④其它项目培训。

申请程序

1、申请登记。在职职工应向所在单位工会组织提出申请,失业人员向住所地或临时居住地镇(街道)工会组织提出申请,由镇(街道)工会汇总并核实后,统一上报区职工服务中心;

2、提交资料。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填写《柯桥区总工会技能培训登记表》,同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临时居住证复印件各一份;

3、审核办理。区职工服务中心根据上报资料,再次汇总、核实确定培训对象;符合条件并经区总工会批准后,待该培训项目报名人数达到开班标准时,发放技能培训通知单通知本人按时进行培训。

效果反馈

1、对培训过的人员建立档案,随访调研培训效果;

2、开展培训需求调查,调整培训内容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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