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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36条”确定部门分工发改委正制定民企采油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08-09-02]来源: 浏览:

《中华工商时报》记者李爱明2005年6月30日北京报道


        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甘智和今天透露,有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非公经济36条”)的部门分工方案经国务院同意之后已正式印发到有关部门和单位。

  

        在今天由全国工商联组织召开的《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报告》等出版发布会暨中国民营经济形势座谈会上,甘智和介绍,3月下旬,发改委召开了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非公经济36条”的工作座谈会,之后又征求了49个部门和单位意见,最终形成该方案。

  

        他说,“非公经济36条”公布后,国务院将贯彻落实工作列入了今年的工作要点,并责成发改委牵头制定作方案。从目前情况看,各项工作进展较为顺利。发改委等单位还将涉及到本单位的工作细化落实到相关司局,明确完成时限和要求。

  

        据他介绍,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研究制定“非公经济36条”配套措施。比如,文化部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通知》,国务院减负办下发了《关于治理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通知》,国防科工委颁布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银监会召开专门会议讨论了《商业银行支持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民航总局就国内资本投资民航业制定了政策规定,中央统战部、广电总局等也都在草拟落实“非公经济36条”的具体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召开全国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座谈会。

  

        甘智和还透露,最近,国家发改委召集国土资源部,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单位研究制定有关各类所有制资本进入石油等矿产资源开采领域的资质和具体办法。

 

        此外,一些省、市已经或正在制定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性配套文件或实施细则。

  

        对于下一阶段工作的安排,甘智和说,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有步骤地出台实施细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布一个。比如,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油气和矿产资源等行业的资质条件与准入相关规定,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军工领域的若干规定,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铁路、民航等垄断行业和领域的准入细则,关于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的金融服务政策措施,关于鼓励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的政策意见,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集聚发展产业集群的指导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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