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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要求进一步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
发布日期:[2008-09-02]来源: 浏览:

    2005年4月4日,国务院在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指出, 今年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创新制度、转换机制,把握大局、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抓好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深化财政税收投资价格体制改革、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制改革、推进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和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10个重点工作。其中“进一步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的主要内容为: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抓紧提出落实相关重要举措的部门分工方案,研究制订和完善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等相关具体措施和配套办法,形成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

   

        加快清理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文件,加快完善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保护合法私有财产等各类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

   

        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体系。积极为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创业提供公共服务。改进信贷考核和奖惩管理方式,提高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贷款比重。加快面向非公有制经济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政策性银行依托地方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开展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业务。拓宽非公有制经济的直接融资渠道,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规范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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